结核病是青年人容易发生的一种缓发传染病,人与人之间呼吸道传播是本病传染的主要方式。除少数结核病发病急促外,临床上多呈慢性过程,常有低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和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同样作为肺部疾病,肺炎的疗程为一周左右,而肺结核的疗程却至少需要六个月,临床一般要求9-12个月治疗。如此长的疗程看似难以令人满意,但是,对结核病而言,目前的治疗方案是几代科学家们历经汗水和牺牲奉献给人们的。
如今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的联合治疗方案(黄金四联),已成为迄今为止抗结核治疗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案,治愈率达到95%以上,不仅把疗程缩短至6个月,而且,所有药物都可以口服,便于于患者用药。
尽管抗结核化学治疗效果显著,但仍有不少人存在认识误区。
一、结核病治疗过早停药导致治疗失败或复发有些患者由于症状减轻过早停药,也有些患者使用所谓更先进的方法试图短期治愈结核病。但是,由于存在生长缓慢的结核菌很难被药物彻底消灭,需要依靠延长疗程杀灭这类细菌,这也是目前抗结核疗程长达6个月的主要原因。
二、疗程结束后肺脏还有阴影并非没有痊愈很多肺结核患者在就诊时,肺部病变已经存在了较长的时间,具体表现是胸片上病变有“新”“老”病变共存的特点。“新”病变经积极治疗后可以全部或大部分吸收,而“老”病变大部分不能吸收。
所以多数患者临床治愈后,肺内会残留一些疤痕组织,属‘不可逆’的改变,永远不会消失。即便是治愈的结核病患者,治疗后肺部可能仍然存在阴影,但不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三、担心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不正确用药目前,化学治疗在结核病治疗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同所有药物一样,抗结核药物也存在药物的不良反应,以药物性肝损害多见。
具体表现为腹胀、食欲下降、恶心,化验检查可以发现转氨酶或胆红素的升高。但是,药物不良反应只见于少数患者,定期复查血常规和肝功能,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完全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药物对身体的损害。
四、结核病治愈后不必过分担心疾病复发不可否认,结核病治愈后有极少数的患者在随后的生活中出现结核病复发,“但是,真不必过分担心。”
首先,目前抗结核疗程长达六至九个月已经充分考虑到结核病可能复发的特点,足疗程治疗能最大程度减少复发的可能性;其次,90%的复发发生在停药的第一年,规范治疗后远期复发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在患者停药的医院检查,连续观察一年以后,完全可以正常地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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